根据有关部门的部署,近期将开展新一轮特级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为有序开展后续相关工作,学校决定,进行2023年特级教师的自荐与推荐工作,要求详见附件1和2。请有意自荐或推荐的老师,于6月12日(周一)放学前向学校校长室申报(自荐的老师请填妥附加3-1自荐表,届时上交校长室)。
校人事室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