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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 学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裴明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3-02-198224

高一年级学生及家长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3 年度“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学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3〕3号文件精神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 2023 年度“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学生报名工作(以下简称“实践工作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名额

申报对象:2023年9月1日升入高中二年级,在新区就读的学生

推荐名额:21名

二、实施内容

实践工作站依托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力量,以特色培养课程体系为主要内容,通过研发制定科学研究小课题(可包含科学实验课 程),让每一位参与学生从事 1 项科学研究课题任务(10个单元,40课时,在1个学年内完成),提高青少年科学创新综合素质。同时,辅以科普讲座、高校开放日、参观科普教育基地、参观高科技企业、科普夏令营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形式与内容。

三、申报方法

学生通过市级总站专题网站 https://secsa.shec.edu.cn /kc/选择学

科方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方式分为学校推荐和学 生自荐。

(一)学校推荐

1.各中学要面向全校发布该项目的活动通知、学生管理办法 等制度文件。

2.各中学根据区教育局德育处发布的《学校名额分配表》,按照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派学生参与本项目。选派学生的原则是:

(1)学生对于科学研究具有较高的参与热情和学术兴趣。

(2)学生具备扎实的科学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践能力。

(3)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出创新思考、主动探求知识、 

专注学术科研的特质。

(4)学生具备初步的学术科研经历。上海市青少年科学研究

院(市、区级)小研究员,获得上海市明日科技之星称

号的学生,优先考虑

1. 各所中学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并执行报送推荐具体规定和操作办法。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教师评议、集中测试评价等方法形成报送推荐名单。

2.申报“学校推荐”的学生请填写申报表(附件),交由年级组统一提交,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2月27日。

3.报送推荐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4.各校推荐学生由学校于2023年2月27日至3月16日登录 “https://secsa.shec.edu.cn/kc/”网站进行推荐,并依据要求完成志愿填报与确认。

(二)学生自荐

1. 未获学校推荐的学生,可通过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网

站,自荐报名参加本项目,自荐生于3月19日—3月22日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等工作。

2. 自荐学生审核评选全程记录,留存档案,由总站最终确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1:朱莲华;联系方式:20742615;

联系人 2:王建军;联系方式:50330602。

学校联系人: 裴老师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实验学校

202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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