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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评选2023年度浦东新区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的通知
作者:陆如萍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3-02-164302

全区中小学(含职校、特校)、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上海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和《浦东新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行动方案》,及时发现、总结、宣传、推广教育评价改革典型经验,立好教育评价关键“指挥棒”,提升影响力、扩大辐射面,特面向全区相关单位征集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

一、参与对象

全区中小学(含职校、特校)、幼儿园教师

二、申报要求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上海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和《浦东新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行动方案》相关文件精神如下

(一)主题要求

本届教育评价改革案例的征集主题为“教师评价素养的实践智慧”,该主题下有四个子主题,申报者可任选其一。

子主题一:教师的教学评价素养

基于新时代“双新”教改背景下,重点聚焦教师改善课堂教学方面的评价,如教学设计的评价素养、教学过程的评价素养、教学方式的评价素养、教学作业设计的评价素养等。

子主题二:教师的学生成就评价素养

重点聚焦教师对学生学业成就方面的评价,如评价学生成就的内容、方法、工具等。

子主题三:教师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素养

全员导师制背景下,重点聚焦教师对学生综合素质方面的评价,如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的评价素养。

子主题四:教师评价素养的提升路径

重点聚焦提升教师评价素养的方式、途径、举措等。

(二)内容要求

1.须阐明拟解决的评价问题,提供针对性的、具体的解决方案;

2.须是已经实施或正在实施,而非计划、设想;

3.有数据、图片等的支撑内容,勿空泛描绘。

(三)体例要求

1.案例结构,按照如下要点撰写:

(1)拟解决的评价问题

(2)主要(理论)观点

(3)关键举措

(4)显著成效

(5)特色亮点

2.格式要求

详情可参考各核心期刊格式要求,具体如下:

(1)标题

正文标题:四号、黑体字、加粗、居中;

一级标题:小四号、黑体字、加粗,用“一、”、“二、”、“三、”……标识;

二级标题:小四号、宋体字、加粗,用汉字数字外加小括号“(一)”、“(二)”、“(三)”……标识;

三级标题:小四号、宋体字、加粗,用阿拉伯数字 “1.”、“ 2.”、“ 3.”……标识;

四级标题:小四号、宋体字,用阿拉伯数字外加小括号“(1)”、“(2)”、“(3)”……标识。 

(2)其它

摘要:250-350字,宋体字、小四号;

正文:3500-5000字,宋体字、小四号,1.5倍行距;

引注:脚注,宋体字、小五号;

参考文献:宋体字、小四号。

(四)研究伦理与学术规范要求

申报案例应符合研究伦理与学术规范,文本注释与参考文献应完整、准确。教育评价指导部将对获奖案例全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小于等于30%(去除个人成果,小于等于20%)则为通过检测,参与评奖;大于30%(去除个人成果,大于20%)则为不通过检测,不能参与评奖。

 三、评选结果运用

(一)评奖

教育评价指导部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教师申报案例进行评奖并颁发奖项;对于申报数量多、质量高的学校,以学校为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集结成刊

教育评价指导部将对获奖案例的编排等方面进行统一处理,收录入浦东新区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集刊。

(三)报送市级案例评奖

教育评价指导部将将从获奖案例中择优推荐参评上海市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并宣传辐射成功经验。

四、报送要求

请各校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本校的案例推荐与申报工作,确保推荐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报送数量不限。已于2022年12月向教育评价指导部报送过相关主题教育评价案例的,无需重复报送。

   

请于2023年3月31日(周五),将《浦东新区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申报表》、案例文稿电子版,以“学校名称+教师姓名+案例名称”为邮件主题名称发送至邮箱:jypjzdb@163.com。将《浦东新区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申报表》(盖学校章)、案例文稿纸质版(盖学校章),报送至:峨山路180弄13号108室,联系人:王宇老师,邓娜老师,50948193。


五、本校操作办法

(1)请有意参加的教师将案例和申报表,以上述要求命名,于3月29日(周三)前发送至科研室魏春丽老师校园邮箱,并联系确认。(办公室电话:50866997)

(2)科研室统一盖学校公章,报送新区。

 

附件:

浦东新区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申报表

 

 

上海市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育评价指导部

上海市实验学校科研室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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