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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聘任浦东新区教育教学中心组成员的通知
作者:陆如萍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2-09-192632

关于聘任浦东新区教育教学中心组成员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学校:

为了加强浦东新区教育教学中心组研究团队建设,促进区域教育综合改革,拟在各学校中选拔师德高尚、专业水平高、团队合作意识好、组织和协调能力强的优秀教师担任区级教育教学中心组成员。

请各学校根据《浦东新区教育教学中心组聘任办法》(试行稿),动员优秀教师申报,由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负责选拔,审核通过公布名单。

 

浦东教发院教学研究指导部

2022.9.10

 


 

浦东新区教育教学中心组聘任办法

(试行稿)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高考、中考改革的各项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加强浦东新区教育教学中心组的团队建设,搭建骨干教师在浦东新区发挥作用的舞台,促进区域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区域教育教学质量。

 

二、      任职条件

1.具有高尚的师德,为人师表,愿意发挥示范作用并服务本区教育教学;

2.原则上具有特级教师、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教师的称号;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在近五年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评比中获得等第奖者可适当放宽;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技职称者(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幼教高级及以上职称);

4.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或教育教学质量诊断与分析的能力,在相关领域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5.身心健康,能够履行相关岗位职责,至少能够完成一个聘期的工作;

6.在学校至少任1个班级对应学科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者有质量诊断分析的经历。

 

三、      聘任流程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申请并提交申请表。

2学校推荐

所在学校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推荐至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3组织评审

由教师发展中心各条块组建评议组对申请者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并初步拟定教育教学中心组成员名单。

4区域聘任

通过评审的人选名单要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教师正式成为浦东新区教育教学中心组成员,由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颁发聘书。

 

四、主要职责

1.     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学期撰写论文或案例1篇;

2.     协助学科教研员开展区域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2次;

3.     参加区域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的诊断分析与调研,每学期撰写调研报告1次;

4.参与教育教学的评价工作。

 

五、任职期限

聘任期限为1年。

六、选聘程序

1913—920日基层学校申报(申请表于920日四点前送至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峨山路18013406李晓雯老师);

2921923日教学研究指导部各条块组建评议组对申请者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初定入选名单;

3926—930日教学研究指导部予以审核并公示;

410月聘任。

七、本校操作办法

有意申请的教师请在规定日期内填好表格交瞿祖芳副校长办公室。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教学研究指导部

2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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