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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新区2018-2020学年任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续聘意愿征集的通知
作者:韩如军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2-01-077051

    为开展浦东新区新一轮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的培养管理工作,根据《浦东新区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青年新秀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浦教职成〔2018〕2号)文件要求,现征集2018-2020学年任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续聘意愿,要求如下:

1.     满足以下续聘条件的2018-2020学年任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均须填报继续履职意愿:(1)至2021年6月30日(含)未退休的浦东新区在职专任教师;(2)在2018-2020学年任期履职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

2.     学校确认和告知本校符合续聘条件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同时下载打印《浦东新区2018-2020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续聘意愿表》(见附件,下称“意愿表”),由教师个人签字填写,盖学校公章。意愿表由学校和教师个人各保存一份。

3.     学校告知相关教师本人在平台上进行填报。操作说明:(1)通过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平台地址https://jsjy.pdedu.sh.cn/thome;(2)微信扫码登录;(3)点击页面上方的“活动入口”一栏,进入相应的活动名称,填写并保存提交。

填报时间: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1日23:00。请准确填写,自行复核。其中,意愿表一人一份,作为佐证材料,请教师个人在平台填报时附上电子版(jpg图片格式或pdf扫描件)。

4.     由骨干教师晋升为浦东新区2021年新评学科带头人的,在意愿表的“续聘称号”一行勾选“学科带头人”,平台上续聘类别选“学科带头人”。

5.    本通知为2018-2020学年任期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续聘意愿征集,成为2021年新评骨干教师的,请勿操作。

符合续聘条件且履职意愿填写为“是”的,由教育局命名,并发聘书,继续成为浦东新区新一轮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请各校和相关教师认真执行,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如有问题,请咨:顾老师 周老师 50903449。

平台操作的技术支持,请咨:沈老师 3126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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