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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新区评选“2021年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
作者:韩如军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1-11-196102

  为贯彻落实沪教委人〔2021〕5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开展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的相关要求,浦东新区拟开展“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2020学年期间参与“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的指导教师;且从事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有三年及以上经历者。

2.所指导的见习教师须参与“2021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基本功大赛。”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3.认真履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真正成为见习教师职初成长的引路人;认真组织开展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各项工作,推进学校或区域教师队伍梯队建设,成绩突出。

4.切实帮助见习教师正确认识与适应教师角色,形成规范的教育教学行为,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使见习教师得到规范化、标准化的培养。

5.2017年以来,开发实施了市、区级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课程或其他上海市教师培训课程;或开展了见习教师培养工作相关研究,并取得市级及以上的重要成果。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指导教师按照评选条件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带教手册》、带教指导小结及带教案例等相关材料。

2.学校推荐。学校按照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进行遴选推荐,每校最多推荐1名。

3.区级评选。按市分配名额,区域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专家评选,推荐4名市级优秀指导教师候选名单。市直属学校不占区推荐名额,申报程序及材料同上。

4.市级评审。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级专家团,评审候选教师提交的评优材料,结合2021年所指导的见习教师大赛成绩,两者成绩合计(其中材料评审分值占70%,大赛成绩占30%)后,提出2021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优秀指导教师建议名单。

四、评选所需提交内容

1.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1)《申请表》(详见附件1)

(2)《带教手册》

(3)带教指导工作小结

(4)带教案例(详见附件2)

(5)带教成效证明材料(包括见习教师成长、指导教师成长等)。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务必请装订成册。

2.需提交的电子材料:

(1)《申请表》(文件命名格式:浦东新区XX校XXX申请表)

(2)《带教手册》(文件命名格式:浦东新区XX校XXX带教手册)

(3)带教指导工作小结(文件命名格式:浦东新区XX校XXX指导工作小结)

(4)带教案例(文件命名格式:浦东新区XX校XXX带教案例)

(5)学校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文件命名格式:浦东新区XX校推荐汇总表)

上述电子材料请统一打包,压缩包命名格式:浦东新区XX校XXX优秀指导教师申报。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上述材料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11月24日(周三9:00-16:00)提交至浦东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118室),上述电子材料请同时发至邮箱:pdjianxijiaoshikc@163.com逾期视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58892125   联系人:张老师、万老师、葛老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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