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市教委沪教委人〔2012〕18号《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指导意见(试行)》、沪教委人〔2013〕56号《进一步推进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根据浦东教育局浦教发〔2012〕17号《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等工作部署,现将浦东新区2021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认真研读《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方案》(附件1),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提前做好2021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各项工作安排和准备。同时根据市级有关文件精神,除常规见习规培内容外,今年中小学见习规培还需注意关注全员导师、学生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幼儿园见习规培注意关注保育保健等内容。
二、2021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初期主要安排
1、本学年参训见习教师(2500余人)规范化培训的开班典礼及首场区级集中培训,暂定10月进行,具体时间、形式将视天气、疫情防控形势、场所条件等情况另行通知。
2、各学校的师训专管干部培训、基地学校带教导师培训等工作,将根据不同类别,于本学期陆续开展。
3、本学期见习教师基地将试运行浦东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届时将组织基地学校平台操作培训工作。
三、全体参训见习教师,于新学期的首月,在各自聘任学校先熟悉学校情况,做好开学准备,清楚聘任学校培训内容和要求后,接受聘任学校开展的培训。从第二个月开始,正式进入基地学校,接受基地学校开展的培训。
四、各基地学校学员具体分派情况详见附件2(由教育局局网发到各相关学校)。基地分派工作是教发院依据每个学员的聘任学校地址,以及综合交通便捷性、大区域范围的接力跑、基地及优势学科的分布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分派结果原则上不再变动。基地学校和聘任学校接到教育局局网的分派名单的通知后,须主动与对应学校取得联系,尽早安排培训有关准备工作。
其他相关未尽事项,务请各学校及时关注教育局局网通知或教发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葛老师、万老师。
联系方式:58892125,或浦东见习教师基地微信群。
特此通知
附件1: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