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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免修学分及非培训对象补申报的通知
作者:韩如军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1-04-143367

 “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已进入扫尾阶段,请各校师训专管干部在“十三五”区级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http://pdjy.21shte.net)自查本校人员“十三五”学分完成情况。

根据《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免修学分细则》相关规定,前期已开展了2轮免修学分和1轮非培对象的申报工作。个别学校反映有遗漏申报的情况,现对符合申报条件且未申报过相关免修学分的未完成学分人员,再次进行免修学分、非培训对象等的补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一)可办理免修学分对象

1.十三五期间(即20161月至202012月),职后参加各级教育类学历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教师或就读各级教育类学历(学位)培训满一年及以上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教师。

2. 2016学年至2019学年入职的新教师,参加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的教师。2020学年入职的新教师,正在参加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教师。

3. 20171月至20201月期间,从外省市或本市非教育系统调入的教师。

4. 十三五期间,经教育局批准参加区内支教与进修满一学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教师。

5. 十三五期间,经教育局批准赴外省市支教满一学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教师。

6. 十三五期间,由教育局批准借调到机关或其他非学校类单位一年以上的教师。

7. 十三五期间,参加区教育党工委党校培训未计入相关专题培训学分的教师。

  (二)可办理“十三五”非培训对象

A. 20202月至202012月期间,从外省市或本市非教育系统调入的教师(不含见习教师)。

B. 十三五期间,连续病假两年以及上的教师。

C. 原不属“十三五”培训对象的,因延长退休后,在“十三五”期间不退休的教师。

以上7类免修学分对象及3类十三五非培训对象的相应免修规定参见《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免修学分细则》(见附件1)。

二、办理方法

    (一)免修学分办理方法  

1.免修学分办理对象为第123类对象的请填写《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申报免修登记表A》(见附件2)。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1类对象的佐证材料:已毕业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在读未毕业的由主办院校出具在读学籍证明或自考单科成绩单(合格4门可折算1年学籍)

2类对象的佐证材料:2016-2019学年的见习教师提供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0学年的见习教师在申报免修登记表A中填写2020学年见习教师登陆账号(2020开头的8位编号)。

之前申报后经审核通过的2018学年至2020学年见习教师免修名单(见附件7),已送至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1.0项目组进行该项目专业模块课程免培申请,之前未申报的请核实附件7后补申报见习免修。

    3类对象的佐证材料:入编通知书(公办);人事合同和个人简历(民办)。

    2.办理对象为第456类对象的请填写《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申报免修登记表B》(见附件3)。

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相应的支教、进修与借调证明。若无上级部门相关证明材料的,由本单位出具相应情况说明。审核免修材料时,将统一报上级部门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将不予免修。

3. 办理对象为第7类对象的请填写《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申报免修登记表C》(见附件4)。

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相应的党校培训证书等证明。

(二)“十三五”非培训对象办理方法

1.请各校师训专管员在“十三五”区级教师教育管理平台上完善申报“非培训对象”的信息后,再进行申报,否则申报无法审核通过。

2.先由每位申报办理“十三五”非培训对象的教师填写《浦东新区“十三五”非培训对象申请表》(见附件6),再由学校师训专管干部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填写《浦东新区“十三五”非培训对象申报登记汇总表》(见附件5),办理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A. 20202月至202012月期间,从外省市或本市非教育系统调入的教师(不含见习教师):提供入编通知书(公办);人事合同和个人简历(民办)。

B. 十三五期间,连续病假两年以及上的教师:提供经本单位认可的由医院开具的连续两年及以上的长病假证明单、病历证明。

C. 原不属“十三五”培训对象的,因延长退休后,在“十三五”期间不退休的教师(主要是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当正、副处级女干部)。提供《申请表(正、副处级女干部或具有高级职称女性专技人员)》等相关材料。

(三)各类材料的准备与提交:

1)由各校师训专管干部和人事干部一起认真核对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复印相关佐证材料,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多校区与多学段的单位,请统一汇总后进行申报)。

2)由各校师训专管干部填写和整理相应的申请登记表(附件2至附件6),在打印后的相应申请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3)将申请登记表(附件2至附件5)电子稿(EXCEL格式)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各自学校简称+申报免修+202104,如:教发院申报免修202104。最后将该文件夹进行压缩(ZIPRAR格式),压缩文件名称与文件夹名称相同。

4)将压缩后的申报文件于2021420日前发送至邮箱jfy58892170@163.com, 整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纸质申请登记表(附件2至附件6)和各类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的次序按填表顺序整理),于2021423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室(浦三路3851号楼120室,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58892170

特此通知。

附件1: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免修学分细则

附件2: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申报免修登记表A

附件3: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申报免修登记表B

附件4: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申报免修登记表C

附件5:浦东新区“十三五”非培训对象申报登记汇总表

附件6:浦东新区“十三五”非培训对象申请表

附件7:浦东新区20182020学年见习教师免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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