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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浦东新区2019学年见习教师课堂教学区级推优考评资料的通知
作者:韩如军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0-05-143138

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委《进一步推进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意见(试行)》、《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浦东教发院在2019年12月下发了“关于举行浦东新区2019学年见习教师区级课堂教学‘达标’考评活动的通知”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4560078-4560000012210.htm?Page=29。就各基地学校第一阶段全员考核具体工作做了部署。现课堂教学考评进入到第二阶段:区级课堂教学推优考评。需各基地学校根据区域要求,提交课堂教学视频教案电子稿,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基地学校课堂教学考评为优、良的学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材料提交要求

  鉴于很多基地在疫情之前已经根据2019年12月下发的通知,完成了课堂教学视频的录制工作,所以此类基地学校,可上交已完成的课堂教学视频录像(光盘形式)。

尚未完成学员课堂教学视频录像的基地学校,请近期组织好相关录制工作。具体情况参考下表:

序号

学段

视频时长

视频提交要求

上交时间

备注

1

中学

40分钟

课堂教学实录视频

 

 

 

 

2020年5月27—29日

微课形式可参照上海市“空中课堂”

2

小学4、5年级

35分钟

课堂教学实录视频

3

小学1、2、3年级

35分钟

疫情前已录制的课堂教学实录视频

20分钟左右

居家录制微课

4

学前

 

20分钟左右

可上交疫情前已录制的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或居家录制微课

时长根据小、中、大班级情况灵活处理

参评以上表格相应选择,且在录制前对授课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PPT、音视频、动画等)认真检查,确保其文字、格式规范,没有错误,符合录制要求。在录制时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确保成片中的多媒体演示及课程讲述完整、清晰。

特别提醒:

1.每位参评学员均需提交一份光盘和教案纸质稿,光盘内容包括课堂教学视频教案电子稿(光盘要注明学校+学员姓名+学科)。并提交一份基地学校见习教师课堂教学考评汇总表(见附件2),由基地学校统一收集后,装入档案袋后提交。

2.基地参评学员课堂教学考评汇总表电子稿,请基地学校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pdjxjsty@163.com,邮件的附件命名方式:基地学校名称+课堂教学考评汇总表。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和聘任学校要充分宣传发动,切实通知并指导区级“推优”考评的见习教师及时提交课堂教学视频和教案文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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