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教委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改革方案的要求,根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沪教委科〔2019〕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教委对202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进行增补,在“教育基本理论(党建类)”和“体育卫生美育”两个学科启动202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第二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为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主要鼓励一线教育工作者关注教育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育科学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通过定额补助方式支持,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具体以评审金额为准。
二、申报学科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的学科类别为“教育基本理论(党建类)”或“体育卫生美育”。
三、申报条件
鉴于本次项目为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增补项目,已申请过202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第一批)的申请人不允许申请此项目;有在研的市教委“上海市学校体育科研课题”和“上海市学校卫生科研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请此项目;有在研的“上海市学校党建研究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申请此项目。
申请人还应满足《管理办法》中对申请人的要求,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是申请单位的在岗人员。
(三)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此次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五)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管理办法》组织进行。
(二)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活页,各自独立装订,送交时均需提供电子材料和一式5份的纸质材料。
(三)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各单位的限额另行下达。请各单位严把质量关,择优推荐,特别是要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四)各区教育局所属单位申请人的项目申报材料,应报各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由各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校研究人员的项目申报材料报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由学校审核同意后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委直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申请人的项目申报材料由单位审核同意后集中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
(五)各部门、单位向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报送纸质材料的时间为2020年2月27日(星期四)至28日(星期五)(17:00之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号楼125室,逾期不予受理。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接收快递,所有材料应现场提交并当面审核。
(六)各部门、单位除报送规定的纸质项目申报材料外,须把本单位申报项目的申请书、论证活页和《2020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ghb@cnsaes.org.cn。提交电子材料时,每个高校或区应分项目申请书、活页2个文件夹,相应文件夹中的申请书应以“项目类别-申报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命名,活页只能以“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所有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打包发送。
(七)本通知以及各类项目申报材料均可从市教委网站(www.shmec.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cnsaes.org.cn)下载。
五、本校操作方法
(一)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与科研室联系,寒假期间填写申报书(详见附录)。
(二)请参与申报的教师于2020年2月16日16:00将申报书电子版交至陆如萍校园邮箱。
(三)根据课题申报质量和市管理部门的名额要求,请第三方进行排序,确定申报课题,修改完善后报送。
科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