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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十一五”浦东新区(北片)师训对象申报免修学分的通知
作者:朱晶晶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0-04-272964

本校各位师训对象: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专业培训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十一五浦东新区(北片)师训对象申报免修学分的通知”,符合申报继续教育免修学分的10种对象可以申报。请各位老师查看实验邮箱。因需要学校集中前去办理,故本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10日中午12时。

申报对象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相关附件填写后发到方兴老师校园邮局邮箱,并按规定将证明、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交到中学部综合楼505-1室,以便办理。特此通知。

上海市实验学校师训专管员

20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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