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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上海市实验学校首次岗位设置申报评价表》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实验学校管理员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1-02-173292

各位老师:
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我校首次岗位设置工作已进入申报评价阶段。为使这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请老师们准确填写《上海市实验学校首次岗位设置申报评价表》中的“本人评定”部分,填写表格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仔细阅读《申报评价表》中的“说明”部分,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申报评价表》中的“本人评定”栏目得分均以任现职以来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
3、“管理兼职”得分应具体列出某一学年兼任某一职务并附上证明人姓名;“业绩”得分必须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原件)。
4、凡不申报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的教师可不填申报评价表。

《申报评价表》及所附书面材料请在下周一(2月21日)前交王佳梅老师处。
填写《申报评价表》中有疑问,请打内线电话:8016



上海市实验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20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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