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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高层次学历培训奖励 的入学报批手续的通知
作者:朱晶晶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2-10-152669


各中(职)小学、幼儿园及有关教育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历培训管理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凡经学校同意参加高水平大学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培训,在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的教师,可以申报高层次学历培训奖励。现就办理“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高层次学历培训奖励的入学报批手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法》已于2012年6月发布,之后入学并符合《办法》规定的奖励对象条件的,根据文件规定的奖励申报办法,正常进行入学申报批准手续的办理。
二、《办法》发布之前已经入学并符合《办法》规定的奖励对象条件,但未按规定的流程报批的,必须补办申报批准手续。补办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本次办理结束后将不再受理。
三、办理程序:
1. 欲申报高层次学历培训奖励的教师,须填写《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历培训入学申请表》(见《办法》中附件一),报所在单位审批。
2. 各单位汇总造册(见附件2),并附申报人的入学申请表及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浦东教发院初审。
3. 浦东教发院汇总初审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各学校需安排专人到浦东教发院办理此项事务。来办理时,应提前进行电话联系。联系部门:浦东教发院培训部教务处,地址:浦三路385号1118室。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58892930转8003,或58814183
特此通知。
附件1:《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历培训管理办法》及其附件两表
附件2:浦东新区十二五学历培训奖励的入学报批名册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2012.9.6
请有关教师注意,本校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教师填写好附件一中之《学历培训入学申请表》(双面打印并一式四份)经校长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方兴老师处,同时还需交入学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填好附件二《浦东新区十二五学历培训奖励的入学报批名册》,将《报批名册》电子表发到方兴老师邮箱,不要改变表格格式。
2.学校受理日期为2012年10月22日,过时不再办理。请相互转告!

上海市实验学校科研处

附件一: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历培训管理办法
附件二:浦东新区十二五学历培训奖励的入学报批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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