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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浦东新区名师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招生的通知
作者:朱晶晶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2-10-152720

各教育署、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浦东新区高端教师的发展,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和校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试行)》(浦教人〔2010〕5号),近期将开展第五期 “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工作室”)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中级以上职称,原则上为骨干教师后备以上的教师;
2. 年龄45周岁以下;
3. 专业发展基础厚实,意愿强烈,善于学习,勇于探索;
4. 两年内能正常参加“基地/工作室”培训活动;
5. 符合各“基地/工作室”相关要求(见附件1)。
二、招生方式与程序
1、宣传发动:教发院10月11日前向各校布置基地/工作室招生工作,学校向符合条件的教师传达报名通知。
2、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交报名表(电子文档+纸质文档,见附件2),学校审核并在纸质文档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10月18日前统一送交教发院培训部骨干室,电子文档由学校收齐后(不要压缩)统一发送至pdjdbm@163.com。
注意事项:
※教师个人报名电子表:请将文件名改为“学校名称(姓名)”格式,如“建平中学(张三).xls”;
3、面试:教发院培训部骨干室将报名教师名单分别反馈给各“基地/工作室”主持人。各主持人对报名教师进行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教发院培训部骨干室。
4、审核:经项目管理组审核,确定学员名单并备案。
三、其他事项
1、本期“基地/工作室”培养时间为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
2、本次招生以“基地/工作室”为单位,每个“基地/工作室”面向全区骨干教师和骨干后备教师公开招收10 ~ 15名学员,同一“基地/工作室”每校招收学员不超过2人。
3、已确定为基地/工作室正式学员的教师,除因特殊原因经所在基地/工作室主持人和教发院同意外,如不能按时完成基地/工作室培养或不能遵守所在基地/工作室的学习与考勤规定,将通报该教师所在学校和教育署,并取消该校教师申报下一轮基地/工作室学员资格。
4、报名地址:浦东教发院培训部骨干室(浦三路385号1308室)
咨询电话:50903449(直线),58894183*8029
联系人:兰保民、顾仲芬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培训部
2012年10月10日

附件1:浦东新区第五轮教师培训基地工作室培养计划与招生要求(汇总表).xls
附件2;浦东新区名师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2012-2014)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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