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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共享课程政策解读与学习报名安排
作者:朱晶晶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3-01-222901

为完成市级共享课程学习,获得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市级学分,开展好2013年春季市级共享课程招生报名,现对教师继续教育的有关政策与本次招生做法再作一个介绍。

政策解读:
根据《上海市“十二五”(2011-2015)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规定:所有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包括参加干部培训的干部)在五年内初中级职称教师必须完成36学分、高级职称与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必须完成54学分进修任务。其中市级共享课程(即专业必修课程)占4—7学分,市级共享课程包括师德与素养课程1—2分(初中级职称教师师德与素养课程须完成1分,高级职称与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师德与素养课程须完成2分)、知识与技能课程3—5分(初中级职称教师知识与技能课程须完成3分,高级职称与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知识与技能课程须完成5分)。任何教师必须在五年内完成上述学分的市级共享课程学习。此课程学习由教师自主安排完成,5年内不限定具体年份。
经市教委人事处批准同意的由市级及以上培训机构实施的教师教育培训课程和市级及以上专项均纳入市级共享课程范围,此类人员可不参加市级共享课程的选课。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的教师,凭学历证明,可抵冲师德与素养、知识与技能两大课程的学分。

学习报名安排:
2013年春季开设的市级共享课程及班级信息将于2月1日至28日在平台上开放,各位教师可以上线浏览,对有意向的课程班级,利用“预报名”功能做好“收藏”。(收藏非正式报名,是缩短报名过程,减轻网络压力的手段)

本次课程的报名及审核时间为2013年3月2日至22日,培训时间为:2013年4月至6月。具体安排如下:
工作任务 时间节点
课程预报名 2月01日—28日
学员第一次自主网上报名 3月02日—07日,每天8:00-23:00
校级初审 3月08日—09日
班级条件调整 3月08日—09日
学员第二次自主网上报名 3月11日—14日,每天8:00-23:00
校级二次审核 3月15日—16日
班级审核 3月18日—22日
培训开班 4月1日开始
学习报名网址:http://xfyh1.21shte.net/login.aspx?keys=59D0FD52039

学校师训专管员
2013.1.21.
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市级共享课程选课指南与培训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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