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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提醒办理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高层次学历培训奖励入学报批手续的通知
作者:朱晶晶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3-05-242520


各中(职)小学、幼儿园及有关教育单位(不含非浦东新区教育局拨款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历培训管理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凡经学校同意教育局批准参加高水平大学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培训,在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的教师,可以申报高层次学历培训奖励。2012年10月31日之前入学的补办手续已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之中。现就办理201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入学报批手续,今后定期集中办理。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自本学期开始的“十二五”里,每学期的第14、15周两周内集中办理,每周二至周四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办理程序
1. 个人申报
个人欲申服高层次学历培训奖励的教师,须填写《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历培训入学申请表》(见附件3,下文简称《入学申请表》)报所在单位。
2.学校审核
“同意”,“不同意”。
3.材料报送
各单位汇总造册(见附件2),并附申报人的《入学申请表》一式四份,及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 浦东教发院材料核实汇总初审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三、办理地点
浦三路385号1118室。联系电话:58892930转8003。联系人:傅先生。
特此通知

附件:  
1.《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历培训管理办法》
2.《浦东新区“十二五”高层次学历培训奖励入学报批名册》
3.《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历培训入学申请表》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3-5-23

注意:
原“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高层次学历培训奖励办法已有所变动,请大家按新办法操作。本校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28日,请大家在此日期前申请,过时将不再受理。具体方法:下载附件3,填妥后请校长签名学校盖章并一式4份,与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起交方兴老师;下载附件2,填妥后将电子表发到方老师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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