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中小学校:
根据《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师实施意见》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新引进的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中级培训”,培训合格者方能获得学分。为更好推进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现收集“十二五”期间未参加培训及培训不合格人员的信息,请各校做好统计工作,积极上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收集对象:
各中小学“十二五”期间未参加培训及参加培训不合格人员(民办学校本着自愿原则)
二、上交材料:
1.纸质材料:请认真填写附件,加盖学校公章后交至浦三路385号1312室 孙老师处
2.电子材料:学校将电子表收齐后(无须汇总,不要打包压缩)统一发送至:jyjszhongxue@163.com
※电子表、纸质表两者缺一即不予报名
※请将电子文件名改为“学校名称(姓名)”格式
三、 递交时间:2015年1月21日-23日,9:00—16:00
四、如有问题请咨询:刘老师,58892930-8066
附件:教育技术未培训人员信息登记表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1月19日
属上述人员的教师,请下载填写好附件《教育技术未培训人员信息登记表》,电子表直接发到方兴老师邮箱,书面表请校长签署意见后至校务部盖章然后交给师训专管员方兴老师,两者须保持内容一致,1月23日中午前务必交出。请教研组长关心督促!
上海市实验学校
请小学部转发本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