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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结业人员发证前期准备与未结业人员梳理的通知
作者:朱晶晶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6-03-172755



“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尚未结业教师:
“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即将进入结业发证阶段,请本校尚未结业的教师(见附件),务必查看本通知及其附件参训对象学分情况,如有疑义请在有效时间段内联系学校师训专管员商讨解决办法,根据通知精神教发院后续还会有个别扫尾班,请务必关注校园网后续通知!
上海市实验学校
附教发院通知

关于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结业人员发证前期准备与未结业人员梳理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根据市教委的工作安排,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结业发证前期准备阶段工作正式启动,请各校师训专管员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一、请各校师训员在本单位人事干部的配合下,在“区级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红平台)http://shixun4.21shte.net/ ”上对本单位教师个人信息进行核对与维护,维护内容如下:
1、师训编号(进修编号)
请各校师训员校对红平台每位教师的师训编号是否与浦东云上申请的师训编号一致,如不一致以浦东云上师训编号为准。
师训编号不可在红平台上直接生成,请各校下载“附件一:师训编号勘误表”,根据备注要求将红平台上错误的师训编号进行更改。
2、姓名
以身份证上姓名为准,即与身份证上姓名一致。
3、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字段信息。
4、红平台上“教师类别”字段不能为空,否则将按照540标准(即高级职称教师、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结业。
请各校师训员认真仔细校对相关信息以免产生发证后因信息有误,影响后期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证注册等工作。
二、请各校师训员对本单位未结业人员(见附件二: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未结业名单汇总)进行梳理,查明具体原因,制定本校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收尾方案。区级层面的对于未结业人员的收尾工作布置如下:
1、市专业必修学分未修满的人员
以市教委相关通知为准,请各校关注后续发布的相关信息。
2、区公共必修课程的师德修养或幼儿园教育技术学分未修满的人员
请参照《关于“十二五”公共必修学分自查及相关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4560078-4560000002128.htm?Page=30)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区公共必修课程的教育技术学分未修满的中小学教师
请关注教育技术项目组的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
4、区公共必修课程的教育技术学分未修满的正副校长、正副书记
请填写未修满教育技术学分的正副校长、正副书记的任职情况采集表和汇总表(见附件三、附件四),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后提交相应的书面稿和电子稿,待统一交干训部门审定后落实学分。
5、选修课程学分未修满的人员
请关注近期将发布的区选修课程收尾通知。
6、研修课程学分未修满的人员
请根据《关于印发<浦东教师研修社区“十二五”网上研修学分认定规则(试行)>的通知》进行网上研修,原通知网址:(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4560078-4560000002229.htm?Page=152),或按照校本研修项目组相关通知要求落实。
7、属于免修学分但未申报过的人员
免修学分的申报,已进行了3批申报。个别人员仍有遗漏未申报过的,请参照《关于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免修学分第三批申报的通知》(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4560078-4560000000120.htm?Page=33)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8、属于免修对象但未申报过的人员
免修对象的申报已于1月进行了申报和审核。个别人员仍有遗漏未申报过的,请参照《关于“十二五”浦东教师继续教育“免修对象”申报的通知》(http://jfy.pudong-edu.sh.cn/web/pdjfy/4560078-4560000008851.htm?Page=20)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以上提交相关材料的工作均由各单位师训专管员前来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
办理时间: 2016年3月21日至25日(9:00至15:30)。
办理地点: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室(浦三路385号1120室)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58892170
特别提醒:院内狭小,不能提供停车位。地铁六号线临沂新村站2号出口即到;各单位需要认真梳理避免遗漏和错误。
特此通知。
附件略,如需要可直接到教发院网站相关通知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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