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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职称申报递交材料的通知
作者:朱晶晶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6-09-062613



根据相关部们的职称评定时间节点安排,为了做好我校2016年中级职称聘任,评审工作,学校仍然决定先行打分、排名,确定送审(认定)名单。故请2016年准备参评中级职称(中学一级、小学高级)的老师,在(9月8日)之前,根据评审要求,并可参阅2016年学校中级打分标准,填写自荐表,同时向学校人事室提供送审材料。误期作自动放弃参评处理。
递交要求:
1、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语、计算机、论文鉴定等有效证书必备)
2、凡自荐表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内容都必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现行认定并签名(比如班主任年限、工作量完成情况等)
3、材料必须按“打分标准”内容顺序整理,并提供目录,打分标准内没有的材料放在最后,
(有关其它专技评审办法与中级名额稍后公布)
人事室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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