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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十二五”教师培训未完成规定学分的教师补修市级共享课程的 紧急通知
作者:朱晶晶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6-11-042982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及有关教育单位(含民办):

根据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上海市“十二五”未完成规定学分教师的处理办法》,为帮助尚未完成规定的(市级,区级)学分的教师完成十二五的学分任务,特组织进行最后补修学分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未完成规定学分的教师填写书面申请,见附件一:《“十二五”教师培训补修学分申请书》。(学校师训加注:于2016年11月7日下班前将电子稿发到方兴老师校园邮局邮箱,同时将纸质《“十二五”教师培训补修学分申请书》签名后于同日交方兴老师。不明之处可致电虚拟分机86175咨询),逾期不提出书面申请者做自动放弃处理。

二、各单位收集教师个人书面申请后填写附件二:《“十二五”教师培训申请补修学分汇总表》电子稿和书面稿,于2016年11月8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pd2016qbm@126.com,纸质材料(个人申请表及汇总表书面稿)需加盖公章,提交至浦三路385号1120室 韩老师,联系电话:58892170。

三、本次补修课程仅4门,目录见附件三:《“十二五”教师培训补修课程目录》。每名教师最多选择两门课程。

四、本次补修不设学分上限,市级师德素养学分可以抵充区级通识选修学分,市级知识技能学分可以抵充区级专业选修学分。

注:这是“十二五培训”市级学分最后一次机会,好好把握,区级不满的,可以用市级抵充区级,不设学分上限,原来模块满的也可以报名用来抵充区级选修不够的部分。

信息技术方案提交到局里待审核,所以不要因为教育技术不满就放弃其他模块,否则以后给了机会还是不能合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一:“十二五”教师培训补修学分申请书
附件二:“十二五”教师培训申请补修学分汇总表
附件三:“十二五”教师培训补修课程目录

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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