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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奖励登记通知
作者:朱晶晶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6-12-012684



各位老师:
凡在2014年5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出版著作、发表论文及参加署级及以上论文评比获奖的老师,请将电子稿发王文革老师邮箱注明发表杂志、期号,向学校科研室申报(出版的著作提交封页和目录复印,获奖证书提交复印件给王文革老师)。科研室将对上述成果作相应的登记存档等工作。
对上述成果(需以上海市实验学校名义,即内容和作者单位含有学校信息)学校将按照《上海市实验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予以奖励。学校统一出版的书刊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成果申报办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2日16点止,过时不再对该时间段的成果补办奖励。请老师们相互转告。

请小学部、国际部转发。


科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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