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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教师培训基地、工作室(2016-2018)招生通知
作者:朱晶晶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6-12-272841



各教育署、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

为促进优秀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关于加强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和校长、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意见(试行)》(浦教人〔2010〕5号),近期将开展“浦东新区教育系统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工作室、教师培训基地”(2016-2018)(以下简称“基地工作室”,名单见“附件1”)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学校及以上层面发挥骨干作用、具有培养前途的教师;
2、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教龄不少于5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专业基础厚实,发展意愿强烈,善于学习,勇于探索,且近两年未参加浦东新区任何基地工作室培训;
4、 同一“基地工作室”每校报名学员不超过2人;

二、报名程序
1、12月27日,教发院发布招生通知。
2、12月28日—2017年1月3日,学校动员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
3、1月4日—1月5日,学校将报名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不接受个人报名,见“附件2”)统一送交教发院,并将电子表收齐后(无须汇总,不要打包压缩)统一发送至pdjdbm@163.com。
※电子表、纸质表两者缺一即不予报名。
※请将电子文件名改为“姓名(学校)” 格式,如“李晓明(海光中学)”。
报送地址:浦东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浦三路385号1312室)
电子邮箱:pdjdbm@163.com
咨询电话: 58892163
联 系 人:王老师

附件1:浦东新区教师培训基地、工作室(2016-2018聘期)名单及招生学段要求
附件2:浦东新区教师培训基地、工作室(2016-2018)报名表

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
2016年12月27日

本校教师报名办法:
有报名意愿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填妥附件2:《浦东新区教师培训基地、工作室(2016-2018)报名表》,均于1月3日前,将纸质报名表送交校长室,由校长签署意见后,到校务部盖章,然后交10号楼501室方兴老师;同时将电子报名表发到方兴老师校园邮箱,电子表、纸质表两者缺一不予报名。学校将在规定日期统一送交教发院。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请小学部转发本通知!
上海市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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