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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浦东新区2018年秋季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的通知
作者:朱晶晶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8-03-144320



转教发院通知:

现进行中小幼各学科2018年秋季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浦东新区全体有课程开发意愿和能力的“十三五”在编在岗教师(课程开发主体可以是学科专家,也可以是普通教师;可个人独立申报,也可由多名教师组成团队合作申报)。

二、征集过程与要求

本次征集为“十三五”第四次课程申报,已进入2018年春季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招生平台的329门课程无需申报。请在《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指南》(见附件1)框架下开发课时数为5、10、20、30、40的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

本次征集继续采用“咨询——申报——评审”的流程进行,其中“咨询”为可选环节。

(一)咨询

根据《浦东新区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建设指导意见》精神,为帮助教师提高课程开发质量,本次课程征集拟继续开展“问诊式”咨询,即由学科专家向有需求的课程开发者答疑解惑、进行课程开发培训。课程咨询需由课程负责人向项目组提出申请,同一课程切勿多人反复申请。

本次咨询申请首次使用“浦东教师教育”微信服务号进行。课程负责人可在微信上搜索或直接扫描二维码关注“浦东教师教育”微信号。使用“十三五”师训号(12位)可直接登录【无师训号的教师可用身份证号注册,注册后需等待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点击进入“个人中心”——“活动报名”栏目,选择“2018秋季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咨询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即可。

申请时间:2018年3月5日至3月11日。


项目组将根据实际情况筛选部分课程聘请专家进行面对面指导。咨询将于第5周、第6周(3月下旬)开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浦东教师教育”微信号的推送信息。

课程咨询时请课程负责人及其团队准备好“课程申报表”(见附件2)和课程讲义初稿,全体全程参加。

(二)申报

教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程的征集以课程材料的正式申报为准,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9日-4月15日。申报材料包括“课程申报表”(见附件2)和完整的课程讲义(电子版与纸质版两种)。具体申报要求与形式将另行通知,可关注4月初教发院网站“教师培训”-“师训通知”和“浦东教师教育”微信号“通知信息”。

(三)评审

本次申报课程均需进行材料评审与答辩评审。评审时间拟定于5月上旬或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课程申报联系:58892130胡老师、58892155童老师;微信号使用服务:31265752 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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