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活跃教育思想,发挥广大中小(幼)教师开展教育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总结广大教师优秀的教学经验,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特此开展本次教育论文评选活动。
一、参评对象
本区各级中学、小学、幼儿园、职校、特殊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的在职教职工。
二、参评要求
1、参评论文是近年来作者独立或与他人合作撰写的论文,包括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教材、教辅资料不在参评范围之列。
2、论文需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能反映在学校管理、课堂教学、课程建设、校本研修、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所论述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3、论文要求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合理,文字表述规范、简洁、流畅,引文要注明出处,论文字数在5千到1万字之间。
4、论文应原创,严禁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5、已获得过区以上教科研成果奖项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6、本次评选实行限额申报的办法。各类学校申报论文的数量一般不超过10篇。
7、填表时要写明研究(学科)方向。
8、参评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格式: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论文题目采用三号黑体,每段首起空两格,1.25倍行距。
三、我校申报方法
1、 请有意参加的老师填写填写《浦东新区教育学会优秀教育论文评选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由所在学校签署意见,盖上公章。
2、申报表和论文各一式两份,申报表装订在论文的首页。申报表和论文纸质材料由学校科研室统一报区教育学会。
3、学校申报的时间节点为2018年9月26日16:00之前,请申报的老师按要求将纸质稿送至科研室戴治伊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戴老师校园邮箱。
科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