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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浦东新区2019年春季选修课程开班申报的通知
作者:朱晶晶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8-12-067107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职校、民办学校)及有关教育单位:

为推进浦东新区“十三五”教师培训工作有效展开,浦东新区2019年春季区级选修课程开班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经前期选修课程征集、答辩、审核等流程,本次可开设的区级教师选修课程共有402门,请各校师训干部通知相关课程负责人(见附件1)进行开班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方法

由本次开课的课程负责人,从12月5日10:00——12月10日16:00在区级教师教育管理平台(http://pdjy.21shte.net/)上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2。

网上开班申报,需凭《上海市教师教育管理平台》(十三五市级平台)用户名(或师训号)和密码进入,登录有问题的可咨询本校师训干部。

请开班申报人仔细阅读网上申报操作手册后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请使用最新版的Firefox 火狐浏览器。

申报操作咨询电话:25653066转1(区级平台技术支持)

开班申报咨询电话:58892170 (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丁老师)

课程信息咨询电话:58892155 (教发院教师发展中心童老师)

二、注意事项

1.课时与学分:10课时计1学分,每半天计5课时。

2.招生人数:专业选修课每班30至50人;通识选修课每班40至80人。审核时可能会根据教室座位等实际情况进行一定调整。

3.招生对象的学段与学科

由开课教师根据课程进行选择提交,再统一审核。有特殊要求的,需在备注栏内注明。

4.上课地点:原则上安排在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或教发院惠南院区(惠南镇东门路188号)。有特殊要求的请选择“其他”并注明上课所在单位简称、校区和地址,如:六师附小羽山校区(羽山路1476号),同时在申报页面备注栏内注明具体原因。

【注:由于教发院院区教室数量有限,为充分利用教室,上课时间安排请尽量靠学期前半程或后半程,避免居中。若有冲突,将联系课程负责人进行相关调整。】

5.排课时间

课程安排统一在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6月14日之间的周一至周五。

上午时间为8:30至11:30;下午时间为13:00至16:00;全天时间为8:30至16:00。

课程安排的周次必须连续,除预估的法定节假日(2019年4月5日、4月29日至5月1日、6月7日)和期中考试外,不得间隔周次安排上课。

6.关于教学实践安排

若原课程申报表中安排有课堂教学实践环节的,可按原计划安排教学实践,并请注明教学实践的学校及地址,若该地点暂时无法确定的,请注明地点另定。凡原计划中没有相应安排的,不得安排教学实践环节;开班后也不再接受涉及课堂教学实践的调课申请。

7.主讲教师

(1)课时分配安排

属团队课程的,每个成员上课不少于5课时,开班后必须按计划安排上课,不得随意调整。非课程团队人员上课,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2)培训师培训

第五次评审通过的41门课程如需开班,其课程负责人与团队成员必须同时参加本学期区级组织的培训师培训才能担任主讲教师(已参加过培训师培训的除外,愿意参加培训的可先行申请开班),培训时间初定2019年1月初。具体另行通知。

三、开班审核

申报开班后将组织人员进行审核,主讲教师、课时数、选课对象、课堂教学实践环节的安排等重要信息,均需与该课程申报表保持一致,如随意更改,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申报开班和开班审核期间(即日起至12月18日),请已经申报开班的课程负责人保持手机通信畅通,以便联系做相应调整。对不符合开班要求且无法联系的将不予开班。审核通过的课程将直接进入招生程序,请留意12月中下旬的招生通知。

请小学部相关老师转发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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