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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浦东新区第九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朱晶晶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8-12-135234



各教育单位: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推动新区教育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浦东新区第九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本区中学、小学、幼儿园、职校、终身教育学校、其他教育单位及教育科研机构。
先进个人:本区中学、小学、幼儿园、职校、终身教育学校、其他教育单位及教育科研机构的教育科研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重视教育科研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学校建立教科室,落实分管领导和机构人员,有切实、可行、有效的教育科研工作机制。
2.学校有一系列教育科研课题,课题管理、情报信息服务等工作有成效。
3.积极普及教育科研知识,培养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发动、组织和指导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并有显著成效。
4.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取得较为显著的研究成果。
5.重视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并取得显著成绩。
(二)先进个人
1.热爱教育科研事业,在普及指导、组织管理、情报咨询或服务保障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2.虚心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总结经验,有较强的教育科研工作能力。
3.承担市级或区级的课题研究任务,并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三、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50名。
四、评选办法
1.申报单位填写好《浦东新区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审表》(见附件,一式二份),于2019年1月23日之前,送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教育科学研究室。
2.浦东新区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予以公布。
五、本校操作办法
请申请科研先进个人的老师填好申请表于2019年1月17日16:00之前交至科研室陆如萍老师处,由学校根据推荐名额和个人科研成绩择优推荐。
请国际部、小学部转发。
科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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