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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作者:上海市实验学校管理员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04-08-048989

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及行政会议讨论决定,2003年上海市事业单位3%再晋升一档职务工资的教职工名单如下:

范锡玉 罗咏梅
陈 罡 李凤仙

如有异议,请于张榜之日起五日内向党总支反映。
特此公告

党总支、校长室
200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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