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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验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作者:陈丽萍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05-12-024357

上海市实验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一、学生如在体育课、实验课等课上发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参照以下步骤:
(一) 任课教师须视具体情况,立即把受伤学生送到医务室或请医务室老师到现场检查和处理;
(二) 如情况严重,任课老师和医务室老师必须及时向学生处和值日校长汇报,并马上通知班主任,三人一起把学生送进医院急诊(用车可先联系校车,也可拨打120或叫出租车)。该课由同教研组老师暂代或改为自修。班主任在第一时间通知受伤学生的家长。若班主任不在或在上课,由年级组长或学生处协调;
(三) 受伤学生送进医院后,医务室老师、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如无特殊情况,必须等到家长到场并知道检查结果后方能离开;学生处根据具体情况,通知校中层领导或校领导来院探望;
(四) 教师在与受伤学生家长交谈时要注意态度和用词,要尽量安抚其情绪,并积极帮助学生进行检查或治疗;
(五) 任课老师回到学校后,须立即把学生意外事故经过及自己的处理措施如实写下来,并请部分目击学生签名后交至学生处;
(六) 学生养伤期间,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及时进行探望或慰问;如伤势非常严重,学校领导出面进行探望或慰问;
(七) 班主任可提醒受伤学生家长,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可通过学生处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二、学生如在课间发生伤害事故,所有目击老师均有责任及时通知医务室老师,医务室老师须视具体情况自行处理或通知班主任一起将学生送医院,接下来的步骤可参照有关条目实施。另外,班主任须及时了解学生受伤经过,写成书面报告,并请部分目击者签名后交至学生处。

                          上海市实验学校校长室
                            200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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