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2年6月公布的我校高级职称推荐、排名打分标准(修改稿),经学校教职工评审、考核委员会讨论、审核决定,2013年我校上报高级职称的三位教师分别是:王海生、陈丽萍、胡玲燕。特此公告,即日起至11月1日相关材料在人事室公示。
学校教职工评审、考核委员会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