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社局《关于规范有关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09号)、《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中小学教师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浦教人(2021)3号)制订了《2024年上海市实验学校中级专技职务聘任办法》。现将本聘任办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
校长室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