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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教师专题化培训:“学生危机事件的干预”
作者:方兴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6-03-221890
(图片共3张)

3月21日下午4点45分,浦东新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上海市实验学校基地见习教师第八次专题培训在6号楼大会议室举行。本次培训邀请浦东新区骨干教师、初中部主任陈丽萍老师就“学生危机事件的干预”进行辅导,师训专管员方兴老师主持培训。

学生危机事件由两方面组成,一是突发事件,主要有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校园意外等;二是心理危机,主要有自杀,离家出走,意外伤亡等。陈老师介绍了哪些情形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哪些不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陈老师强调班主任面对突发危机事件,一定要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及时取证,及时慰问。

在最近发生的危机事件中,多数以以下几类为主:学业危机事件,情感危机,校园暴力事件,教育方法不当。陈老师以所遇到的棘手事例为例,告诫大家作为一个班主任要多预防,尽量主动解决,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学生危机事件的干预是一个比较沉重的话题,又是一个无法绕开的话题。危机事件层出不穷,防不胜防,但干预的好就能化大事情为小事情,就能减少学校的责任、教师的责任,就能减少学校的、家长的和学生的损失,这里有大学问,需要大智慧和大经验。陈老师的讲座帮助我们建立了危机事件干预的意识,提供了危机事件干预的理念和方法,对未来做一个合格的、称职的班主任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科研室
上海洋泾中学南校
见习教师严沁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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