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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同学加入“上海市写作学会中学生文学联社”
作者:施丽娟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07-06-072677

我校“沐雨藤”文学社已以团体名义加入上海市写作学会中学生文学联社,此联社现于我校招募个人社员,无论是否是“沐雨藤”文学社社员皆可报名参加。主要招募对象为中三、高一年级学生,其他年级学生亦可报名参加,有意向者请与高一(4)班刘婉清联系。

详细情况请见上海市写作学会中学生文学联社章程:

上海市写作学会中学生文学联社章程

第一条 本联社定名为上海市写作学会中学生文学联社。
第二条 上海市写作学会中学生文学联社(以下简称为“联社”)是由上海普通中等学校中学生文学社团及其成员自愿组成,在上海市写作学会(以下简称为“学会”)指导和支持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群众学术团体。
第三条 本联社的宗旨是促进各中学文学社团间的交流,促进各成员文学写作水平及作文水平的提高。
第四条 本联社的地址:洋泾中学(潍坊路111号)。
第五条 本联社的社员分为团体社员和个人社员两种。
本市各中学文学社可申请加入联社,成为团体社员;本市各中学文学社中的成员可申请加入联社,成为个人社员。团体社员和个人社员入社均须经所在学校文学社指导教师的同意和学会的批准。
第六条 团体社员中的成员,不论是否本社个人社员,均可出席本联社组织的讲座和报告;每个团体社员可以推举一人作为联社委员会成员,但此人必须同时是个人社员。
第七条 个人社员每年需交社员费20元:个人社员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联社社长、副社长的权利;个人社员有权并应积极参加第十条中第2、3、4、5款活动;个人社员有入社和退社的自由。
第八条 联社委员会是本联社的领导机构,联社委员会在学会指导下负责协调联社活动,并负责收集各团体社员及个人社员对联社活动的意见。由各团体社员推举一人作为联社委员会成员,但此人必须同时是个人社员;由个人社员在联社委员会成员中选举社长一人,副社长两人。
第九条 根据各个人社员兴趣爱好分为散文(含杂文)、诗歌、小说、戏剧、新闻等写作大组,各大组负责人由社委会成员担任。每大组按每20—30位个人社员由学会配设导师1人,聘任写作导师。
第十条 本联社在学会支持下开展以下活动:
1 每年组织著名作家、学者及资深中学教师作有关写作的讲座及见面会1~2次;
2 每年编选个人社员优秀作品选若干期,寄发各中学文学社交流;
3 各写作大组在导师指导下举行交流活动,每位个人社员至少得到导师面授1~2次;
4 在学会网站上特设中学生文学联社专栏及BBS论坛,可即时发表社员作品及开展交流活动;
5 向有关报刊或其副刊推荐发表社员优秀作品。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上海市写作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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