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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周主题活动:“典”亮青春,与法同行——记中二年级法治专题讲座活动
作者:程晓蕾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23-05-175816
(图片共15张)

普法宣传青春行,法治教育正当时。为帮助学生提高法律意识,种下法治种子,护航青春梦想,2023年5月15日,东明路司法所邀请史云翔律师,为中二年级开展了“拒绝校园霸凌,守护阳光青春”的专题讲座,深化了我们对民法典的认识。

讲座由初中部副主任程晓蕾老师的一个关于民法典的问题引入,同学们积极地讨论着,对后面演讲充满期待。史老师一出场,诙谐幽默介绍完自己后,引发了同学们一阵笑声,史老师结合这一场景,严肃地告诉同学们这样的笑声不可轻视,有可能违法,并且在后面的演讲中对此做了解释。

本次讲座分为3个部分,分别是“法在身边——知法”、“权利意识——懂法”以及“边界意识——守法”。第一部分“法在身边——知法”史老师主要介绍了《民法典》是一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包括衣、食、住、行、玩。第二部分“权利意识——懂法”围绕“民法典——人民权利的宣言书”展开,介绍了人拥有的许多权利,有物权、债权、人格权、健康权、身体权、继承权等等,其中史律师通过《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则法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等条例,向同学们介绍了《民法典》的守护的开始时间——胎儿时期和它的结束时间——死后维持即永不结束,还由一个小事例生动形象地展现了虽然言论自由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格尊严,你的一时兴起就有可能触碰了法律的底线,要考虑他人而不只为了自己的一时欢乐,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同学们也从中明白了讲座一开始史老师所说的话。最后一部分“边界意识——守法”。史老师结合了《刑法》,与同学们介绍了“言语欺凌”,“肢体欺凌”,“网络暴力”这三种容易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霸凌行为。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收获颇丰。史老师在讲座最后呼吁同学们对校园霸凌说“不”,在一片掌声中结束了讲座。

此次讲座,通过普及宣传民法典,让同学们更加深入了解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民法典宣传月既是宣传法律法规的宝贵平台,也是让同学们学会知法、懂法、用法,更好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良好契机。

 


           供稿人:中二4班 李奕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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