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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甲流,毫不松懈
作者:朱晶晶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09-11-162272


截至11月12日12时,上海累计报告1538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其中重症病例2例;全市未发生甲流患者死亡病例。秋末冬初,随着气温下降,我市已进入甲流、麻疹、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高发季节,特别是目前本市医疗机构检测出的流感病毒阳性病例中80%左右是甲型H1N1流感病毒。我们也陆续得知其他学校有患甲流等呼吸道疾病而导致停课的消息。因此,防控甲流等呼吸道传染病已成为今冬明春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卫生局宣布,自11月15日至2010年4月15日,为本市甲流等呼吸道传染病重点防治阶段。
按照国家有关联防联控的部署和要求,在上海市教委、疾控中心领导下,在全校师生及家长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甲流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随着季节气候的不断变化,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我们更应坚持不懈,严防甲流,毫不松怠,现在就对当前我们必须做到的几点防控要求再作如下说明,希望全校师生及家长能全力配合:
1、 请各位师生每天坚持做好自检,如有发热等症状立即前往医院就诊,排除甲流等呼吸道传染病。
2、 呼吸道病毒传染性强,为了自己及他人健康,每位师生一旦发热(≥37.5℃)及(或)呼吸道症状比较重的,请自觉前往医院治疗后在家休养,待退热和(或)严重症状消失24小时后方可返校,返校时请提供医院就诊记录,严禁带病上班上课。学生因病缺课影响课程学习的,学校将会安排老师另行补课,请家长放心并积极配合。
3、 由于天气骤冷,人们一下难以适应,抵抗力减弱。教室及办公室更应该坚持通风,加强空气流通。
4、 请各班班主任、劳动委员及各教师办公室室长,每天上午9:30前做好晨检,并及时把缺课人员反馈给医务室,且要做到零报告。其余时间一旦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医务室联系。
5、 因病缺课学生,每天应主动将自身情况报告给班主任。同时班主任应将学生情况及时反馈给医务室。

上海市实验学校防甲流领导小组
200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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