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青年教师:
根据沪教委基(1998)57号文件精神,为了引导和鼓励本市从事中等、初等、幼儿教育的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与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青年骨干教师,促进本市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上海市将继续开展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评审工作。这项工作由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主持实施,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学术委员会负责课题的评审立项与成果鉴定及评奖工作。
现将申报2025年度上海市青年教师课题的有关事宜转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区从事中小学、幼儿园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包括校长、教导主任和教发院从事教研、教科研、德育等研究人员,下同)。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注重师德,能认真总结和推广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和经验。
二、申报者资格:
(一)具有研究水平的初、中级职称教师(非高级职称)的从事幼儿园、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青年教师。
(二)申报以一人为宜。如以课题组形式申报,人数不得超过3人,且申报者必须是本研究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其他成员也应为初、中级职称的适龄青年教师。
(三)课题申报负责人如已有区级及以上立项课题,则必须在原课题结题并经相关部门鉴定合格后,方能再申报新课题。
三、申报课题条件:
(一)研究的领域应在教育思想、课程教材、教育教学过程、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管理等实践或理论研究的范围内。
(二)研究的课题必须在实践或理论上对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课题申报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四)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此次申报课题的结题时间为2026年8月。
四、申报要求:
(一)请学校按通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组织课题申报工作,原则上每校(园)选送课题不超过2项。
(二)书面材料:“申请书”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
(三)申报表格“封面”页及“单位、市区意见”页面,原来在同一页中,请保持原格式,不要拆分。不同电脑显示系统和版本会略有不同,请务必调整,其他页面请根据提示填写完整。
五、本校操作办法
(一)请有意申报的教师按照区级通知要求,即日起联系科研室潘艳老师确认申报意向。
(二)填写申报书,于2024年5月18日20:00前发送给科研室潘艳老师校园邮箱,并微信确认或电话确认(021-50866175)。
(三)如超出两份,科研室将请第三方排序,选择前两名申报。
上海市实验学校科研室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