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有关部署,将启动2021年度正高级教师评聘推荐工作。为更好地为开展后续相关申报工作做好准备,特启动2021年正高级教师预申报。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聘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9〕56号)》开展前期预申报工作,请有意参评的老师于4月7日(周三)下班前向人事室申报(下载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评聘条件暂参照《上海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聘条件(2019年)》规定执行(见附件1)。
校人事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