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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教师业务档案的正本
作者:朱晶晶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2-06-202419

2011年第二学期已近尾声,为配合学期结束工作、年末全员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正常开展,现决定收缴每位教师业务档案的正本,请各位老师填写完毕,在下周一(6月25日)之前交到人事室,已交的老师或正本已经遗失的老师同时到人事室登记说明。

人事室
20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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