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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浦东新区十二五学分证明及浦东新区十一五结业证书遗失证明的通知
作者:朱晶晶 来源:上海市实验学校 日期:2015-09-072693



各教师:

一、 本次集中办理对象:
1、因本学期初已调至上海市其他区县,需要上述证明的教师。
2、因各校申报2015年高级、中级职务评定,需要浦东新区“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遗失证明的教师。
3、因特殊原因,8月26日至30日未来办理教师资格注册所需相关证明的学校,本次可前来补办。
特别提醒:上述证明本次集中办理后,本学期不再安排集中办理。故请相关教师、教研组长、各部主任、学校人事务必相互提醒,需要补证明的教师务必抓住这最后机会。

二、浦东新区“十二五”学分证明的出具流程
需办理“十二五”学分证明的教师(注:不是全体教师),请于9月15日前将办理申请发方兴老师邮箱,写上“方老师,麻烦你给我办一份“十二五”学分证明及写上申请人”即可。
由师训员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教师教育管理平台”(简称红平台)中生成、打印相关人员的学分证明,汇总制作本校《办理浦东新区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申请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注:内设部门章无效),到浦东教发院办理。

三、浦东新区“十一五”结业证书遗失证明的出具流程
由个人提出申请,即下载填写附件3《办理浦东新区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遗失证明申请表》(不要改变格式),于9月15日前发到方兴老师邮箱,由方老师统一打印办理领导签字和校务部盖章,并在规定时间去浦东教发院办理。

四、办理时间与地点
1、办理时间:
9月16日至17日。
2、办理地点:浦东教发院浦三路院区(浦三路385号)1408室。

特此通知。
附:
附件3《办理浦东新区十一五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遗失证明申请表》.xls

上海市实验学校
2015年9月7日

请小学部转发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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